井冈山大学外籍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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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的大小:[大] [中] [小] 2009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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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依照按需聘请,择优录用,讲究实效的原则,特制定井冈山大学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聘请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外国高等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毕业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聘为我校外教。 二、聘请待遇 1.语言类外教按学位月薪标准在4000-7000元人民币之间或面议。 2.专业类外教月薪标准在7000-12000元之间人民币或者面议。 3.签有一年合同的外教在完成工作任务后享有国际、国内往返旅费一次(半年合同的享受单程旅费),并享受2200元休假补贴。 4.为外教提供配有家电、家具及各种生活设施的公寓,提供一定数额的水电费。 5.为外教提供免费意外保险、按合同规定提供外教医疗待遇,按合同规定执行外教法定节假日。 三、聘请程序 1、在落实经费的基础上,每学年由用人单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年度需求申请,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并报请校领导同意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用人单位物色人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聘请手续。在外教的具体使用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 2、外教的入境签证: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聘请的外教以及自聘外教的入境签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入境的邀请手续,在收到江西省外国专家局来华许可及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邀请函后,即可交应聘人前往当地或就近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工作签证及入境手续。 3、外教的证件办理:外教应聘到任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为其办理专家证、居留证、工作证等有关手续。 4、外教入境、抵校:外教入境到昌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安排前往火车站或机场迎接。外教到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向外教通报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外教在校期间所享受的待遇、注意事项等,半个月内与外教签署正式的聘用合同。 5、外教在其居留证有效期内出境并需返回中国的,应在出境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返回签证。 6、外教任职期满,经与学校商定延聘者,需另行签订合同,并在居留期满前到公安部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或在下学期来校后另行办理居留手续。 四、聘请外教工作的管理 1、外教到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做好外教的法纪法规、校纪校规的教育工作,并会同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外教的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发给外教英文文本的有关外教管理条例和规定。 2、配备合作教师:用人单位必须挑选一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中青年教师,管理外教的教学,沟通外教与学生、用人单位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联系,以便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如用人单位无合适人选,由用人单位商请外国语学院选派。具体任务按《井冈山大学外籍教师合作教师工作职责》执行。 3、外教教学管理:对于外教的教学工作,用人单位和教学主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管理。要坚持以我为主,用其所长的原则,以突出效益为中心。用人单位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外教年度和学期的具体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和计划的落实情况,要有计划、有准备地召开中外教师教学工作会,共同商讨教学问题,商定考试考查的办法,交流教学经验,开展有关学术讲座,及时沟通外教与学生、教学部门三者之间的联系,充分调动外教的积极性。要认真督促合作教师做好外籍教师的教学辅助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领导每年应听每位外教讲课2次以上,并定期检查教学情况。 要严格对外教的课堂管理,对在教学中有意攻击或提出挑衅性政治问题的应当批驳,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对外教推荐的教材或视听辅助教材,用人单位应事先审查。 要鼓励中外教师相互合作,编写教材、书籍,发表论文、录制磁带、开展科研活动,要注意向外教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建议或意见,凡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建设或意见,应当采纳实施。要重视利用外教提高单位的师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外教教学档案,认真搞好教学评估。外教任教结束时,教研室要写出书面鉴定,经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处各一份。 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给外教安排合同之外的工作应征得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外教本人的同意,额外报酬学校统一标准。 4、外教生活管理:外教的生活及有关事务管理主要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各用人单位、后勤、保卫、工会等有关部门应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互相协助、密切配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教在校期间的各种证件。按合同规定,按时为外教发放工资,及时为外教办理入、出境手续。帮助购买车、船、机票,及组织参观、旅游、参加各种活动,认真做好外教到、离任的迎送工作。 外教来校后,须按有关规定交验健康证明和参加体检。如因病就医,医疗费用低于协议规定的按规定予以报销。如自行外出就医或到香港及国外治疗,费用自理。 外教因公外出用车,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安排;因私事用车,在可能情况下可使用公车,但费用自理。 要妥善安排好外教吃、住,保证住所各项设备运行正常。要切实加强外专公寓的安全防范措施,尤其要对电、煤气用具的安全进行检查,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卫处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消除各种隐患。切实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外教人身、财产安全。 校工会负责外教的职工福利物品的发放。 应尊重外教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出现的困难,职能部门应尽力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需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以使他们安心工作,搞好教学。 5、外教考勤管理:各用人单位负责外教的考勤管理。外教不得随意调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调课,必须事先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外教因故不能上课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病事假三天以内由用人单位批准,三天以上须由用人单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 外教一般不得应邀到其它兄弟单位兼课或讲学,特殊需要,应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意。 6、外教活动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用人单位要认真组织外教参加省、市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外教可利用节假日自费旅游,但不得占用教学时间。外教旅游前,应事先通告学校和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应提醒他们注意安全,旅游期间安全自负。 应尊重外教的宗教信仰,对他们自行的宗教活动不应该干涉,但不允许他们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合向中国人宣传宗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教徒。不允许他们以调查或其它的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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