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留学生日常表现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留学生管理,调动留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规范和养成留学生良好行为,参照《井冈山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留学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评内容
1、学习情况
2、缴费情况
3、生活情况
4、守纪情况
二、考评办法
1、留学生所在学院成立留学生综合考评组,由院领导、班主任和留学生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留学生综合考评工作及等次评定。
2、各班成立留学生综合考评小组,由班委及学生代表组成。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的考评工作。
3、每学期初,留学生本人填写井冈山大学留学生日常表现考评量表(附件1)中的个人基本情况,并签下协议书(附件2)。学期中,各班要对每位留学生学习、缴费、生活及守纪情况进行记录,每学期小结,学年结束时进行总评,评出总分及等次。
4、学院考评组审定后,将留学生综合测评考评结果送校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三、考评标准
1、综合测评总分=学习情况考评分×40%+缴费情况考评分×20%+生活情况考评分×20%+守纪情况考评分×20%+表现加分。
2、综合测评等次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90分以上,为优秀。
B等:80-89分,为良好。
C等: 60-79分,为及格。
D等: 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具体考评标准如下:
1)学习情况考评(基础分100分)
学习情况考评以各课任教师、各班考勤班长的考勤记录、考试违纪记录及考评组考评为准。
2)缴费情况考评(基础分100分)
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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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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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一月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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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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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二月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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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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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三月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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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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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结束前仍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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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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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情况考评以学校计财处、留学生工作办等部门反馈的缴费情况为准。
3)生活情况考评(基础分100分)
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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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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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23:30前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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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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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归宿,或在外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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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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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用电(在宿舍煮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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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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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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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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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他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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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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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参加校外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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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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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理由欺骗同学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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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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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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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考评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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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况考评以考评组和宿舍管理人员记录为准。
4)守纪情况考评(基础分100分)
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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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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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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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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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公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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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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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罢课、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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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5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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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口、打架、斗殴、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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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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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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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考评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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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纪情况考评以考评组和班主任考评记录为准。
5) 突出表现加分
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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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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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工作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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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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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院一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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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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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院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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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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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体争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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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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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班主任的班级管理,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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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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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制止事故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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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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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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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考评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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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加分项目需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说明
1、一学年中,原则上综合测评得分等级达到B等以上的学生方有资格参与省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综合测评得分定为D等:
(1)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拘留者;
(2)带头罢课、闹事者;
(3)违纪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
3、留学生综合测评情况,每年将告知家长,毕业时进入档案。
本办法从2010年11月起实施,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附件: 1、井冈山大学留学生日常表现考评量表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医 学 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井冈山大学留学生日常表现考评量表
( 学年 学期)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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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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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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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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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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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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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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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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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考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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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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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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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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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见习、实习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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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100分
共扣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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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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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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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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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课堂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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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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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情况考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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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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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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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100分
共扣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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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一月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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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二月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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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三月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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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结束前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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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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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况考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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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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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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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100分
共扣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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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23:30前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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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归宿或有在外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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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用电(在宿舍煮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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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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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他人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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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参加校外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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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理由欺骗同学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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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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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纪情况考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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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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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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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100分
共扣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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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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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校内公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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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罢课、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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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口、打架、斗殴、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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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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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表现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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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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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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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工作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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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院一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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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院重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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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体争得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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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班主任的班级管理,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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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制止事故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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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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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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