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事指南最后更新于2014年2月25日]
[特别提醒:学分及成绩转换工作必须于每年6月20日前完成,否则毕业班学生可能无法按期毕业]
第一步: 出国前材料准备
在所在学院指导下选修合作院校相关课程,并填写《井冈山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课程修读申请表》,提交教务处批准,国际处备案。
第二步:回校报到及学分成绩转换
1.未毕业学生回国后应在两周内向学校报到(如在假期,应将回国信息告之国际学院,并在新学期开学时按期到校)
(1) 向国际学院项目科报到
(2) 向学院报到
(3) 在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
2.申请学分及成绩转换
(1)所在学院按照国(境)外成绩单、出国前制订的课程修读申请和我校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要求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并指导学生填写《井冈山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学分认定申请表》
(2) 向国际学院项目科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学分及成绩转换(联系电话:8115972)
a) 井冈山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课程修读申请表
b) 井冈山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学分认定申请表
c) 在国外大学学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国外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简介)
d) 填写《井冈山大学国际联合培养学生信息反馈表》(国际学院网站下载)、提交电子版国外照片。(感想不低于500字,高清照片不低于5张)。
第三步:成绩录入与存档
按《井冈山大学学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学分认定申请表》要求提交
校内相关部门审批,审批步骤为:经学生所在学院出示课程成绩和学分认定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并登录成绩,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