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接省教育厅赣教办函[2018]58号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的要求,为提高我省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委托省外语培训中心举办2018年秋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选外语(英语)培训班。现将我校参加秋季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培训我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的在职中青年教师达到外语合格条件。
二、培训人员
1.参加培训人员应为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且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2.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7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外语专业人员,已达到合格的外语水平条件,不需参加培训。
三、推荐学科比例
结合学科建设和科研人才培养的需求,我校推荐人员的学科总体比例为理工农医类75%-80%,经济管理人文社科类20%-25%。
四、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由学员在报名时缴纳。学员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结业考试通过,取得合格证后,由学校报销。
五、培训报名
2018年秋季外语培训班采取不分配名额的方式,由各高校严格按照学科比例择优推荐人选,经省外语培训中心入学测试后,择优录取并确定各高校培训名额。
请各学院(部)根据自身重点与急需发展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妥善安排好工作的基础上,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8年6月18日前将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及学员信息表发至411516497@qq.com,同时将申请表及学员信息表盖章件交我处。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8117268 136 5706 6373
附件:
1.2018年秋季外语培训有关事项
2.2018年秋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
3.2018年秋季国家公派生英语高级班学员信息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6月8日